第十一章
作者:admin      更新:2022-12-30 19:12      字数: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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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哼,没想到你这浓眉大眼道貌岸然的家伙也会趁人之危呀。”顽皮的素问镜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拿郑能谅开涮的机会。


    “什么叫趁人之危?分明是成人之美好不好,不信你问问她愿意不愿意。”郑能谅反驳道。


    “哟,还挺会臭美的,人家姑娘喜欢你,不代表就可以让你随便亲。”


    “就算她不愿意,也不叫趁人之危,应该叫趁人之睡。她睡得好好的,哪来的危。你个无所不知的素问镜居然成语都用错,太不专业了。”


    “少跟我耍贫嘴,再不赶紧选,就关你在这里,让你那肉身躺在外面任人蹂躏去。”


    “急什么,才一颗金蛋,还这么小,都不够我吃的。”郑能谅漫不经心地凑上前去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啊!她这是在干什么?”


    画面中光线比较昏暗,但从隐约可见的轮廓和摆设可以看出,那是一间宽敞的整体厨房。一个身穿睡衣的女子背对镜头站在水槽边,手里捏着一张对折的小纸片,正在往一只瓷杯里小心地倒着什么,还不时侧过脸来观察身后的动静。虽然根本看不清五官,但从身材、头发和触发盗格空间的规则来判断,她当然是秦允蓓。可她这古怪的举止让郑能谅隐隐感到不安,问题便脱口而出。


    素问镜马上给出了解答:“当然是在下药了。”


    郑能谅急忙追问:“什么药?给谁下?”


    “现在知道紧张了吧?不过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个问题回答完毕,剩下的就靠你自己判断啦。”素问镜幸灾乐祸地摇了摇舌头,不再吱声。


    郑能谅没时间去骂它,大脑飞速运转起来:秦允蓓穿着睡衣,应该是在她自己或熟人的家里;屋里没有开灯,但角落里的除湿器、开关的指示灯等都亮着,说明并没有停电,只是不方便开灯;从她的状态来看,屋里肯定至少还有一个人,此时正在忙别的事,而她的药就是给这个人准备的;这药也显然是对此人不利的,但应该不会是致命的毒药,因为她穿着睡衣又没戴手套,到处都有她留下的痕迹,如果毒死了同屋的人,无异于自投罗网……


    他越想越担心,既为那个不明身份的受害者,也为秦允蓓。无论是否毒药,无论成功与否,对秦允蓓来说都有极大的危险。这样的未来,绝对不能让它就这样发生。想到这儿,他立即挥起黄金分戈,让它永远地消失在自己面前。


    在接下来的旅程中,他愈发心事重重,那个画面虽然已经随着金蛋归于尘土,却始终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秦允蓓究竟为什么要那么做?她的目标究竟是谁?被盗取的这一幕未来,会不会改头换面,以另一种更糟糕的形式出现?下药失败的她,是否会采取别的方法达到目的?


    这些忧虑写在他的脸上,落在秦允蓓的眼里,却被解读成另一串信息:他为什么从昨晚到现在都不怎么搭理我?是不是还在为昨天丢照片那事不开心?那个孟楚怜在他心中到底有多重要?他莫非已经怀疑到我头上了?钱包虽然扔掉了,可照片我还贴身藏着,他应该不可能发现吧?我现在要是坦白,他会不会一气之下永远都不理我了呢?

    几个月前,就在她向他表白的那个傍晚,两人并排坐在大礼堂的屋顶上,他给她看了那张照片,告诉她这是他女朋友。她蜻蜓点水地瞅了一眼,嘴上说着不着急,云淡风轻,心里却早已电闪雷鸣。向来藏不住话的她在那一刻显得异常理性,因为有一种坚定在脑海中暗暗提醒,为了那一刻她准备了很久,也做过无数种假设,所以她忍住了。


    但这一次她没忍住。郑能谅选上了群众演员,兴高采烈地去看剧本,把背包丢给了她。拉链本来就开着,钱包也碰巧掉了出来,落在她脚边的时候正好让照片映入她的眼帘。她并未处心积虑,也不算趁火打劫,她只是随手捡起照片来欣赏了一番。上次在大礼堂,她看得很粗略,一来因为心乱如麻,二来不想让他看出她很在意。后来她又觉得应该知己知彼,可再想细看却找不到机会,如今照片不请自来,她当然不会错过,定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位名叫孟楚怜的情敌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


    研究的结果喜忧参半,喜的是孟楚怜并没有三头六臂,只是个与她差不多的漂亮姑娘,这说明郑能谅的审美观是正常的,值得欣慰,而且通过深入观察与分析,孟楚怜的多项指标似乎还稍逊一筹:从光影对比度上看,孟的皮肤没她这么嫩白;根据参照物目测,孟的身高低她半个头;从服饰造型上看,孟的风格比她更清淡更通俗……如此说来,要赢孟楚怜似乎只是时间问题!秦允蓓的自信刚一露出小脑袋,马上被接踵而至的忧虑感生生拍回了地洞。忧自喜中来,正是这种并未特别惊艳的感觉让她忽然意识到,孟楚怜并不是靠外表吸引住郑能谅的。不安迅速在秦允蓓的心底蔓延开来,让她方寸大乱:在孟楚怜那朴素简单的外在美之下,一定还藏着某种更具核心竞争力的特质,这种特质也许我不具备,那就毫无胜算;或者我也具备,但她已经先入为主,我又如何后发制人?

    想到这儿,秦允蓓下意识地朝四周瞄了一圈,见没人注意到她,便将照片迅速往胸口一塞——藏别的地方她都觉得不安全。


    结果,等到坐在闷热又拥挤的车厢里时,秦允蓓就明白了什么叫自作自受。被不断渗出的汗水弄湿的照片好似一群蚂蚁,在她的皮肤和文胸之间来回蠕动,痒得她坐立难安。她本想去洗手间把照片取出来换个地方藏,可起身一看堵在过道里的无座乘客和大包小包,只好知难而退。她伸出手飞快地在胸口挠抓了几下缓解不适,却注意到一旁郑能谅阴晴不定的脸色和金飞祚不忍直视的神情,又不得不用力忍住以免穿帮。


    “是不是有蚊子?给,一喷就好。”金飞祚关切地递过来一瓶驱蚊水。


    秦允蓓受到这个误解的启发,马上引为己用:“是啊,这里蚊子真多,痒死了。”


    不料,金飞祚被自己的歪打正着所鼓舞,即兴开起了玩笑:“还是群好色的蚊子呐,专叮敏感部位。”


    秦允蓓脸一红:“想什么呢!我说的是脚上痒。”说着,她低下头,朝脚上喷了点驱蚊水,以证明自己的说法。


    金飞祚指指她胸口:“人家头痛医脚,你脚痒挠胸?”


    “讨厌,我挠这里是因为内衣太紧,你眼睛不老实!还多管闲事!”秦允蓓把瓶子丢回给他,用余光偷瞄了一下郑能谅,却见他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二人的斗嘴无动于衷。


    一个魂不守舍,一个心怀鬼胎,一个不明就里,这样的三人行,注定了接下来的游玩只是走走过场,乏善可陈。短暂的暑期之旅匆匆结束,郑能谅和秦允蓓谢别金飞祚,各自回到故乡,在熟悉又陌生的圈子里过完了那个漫长而无聊的夏天。


    天还未转凉,树叶刚开始变黄,309宿舍的六个人又从四面八方回到了学校。小别胜新欢,新学期第一天夜里的卧谈会持续到凌晨三点,交流暑期见闻,炫耀各自收获,聊得热火朝天。最后,大伙一致认为,霍九建是这个暑假里全宿舍最有建树的人,因为无论是集齐《龙珠》漫画与闪卡,还是把《暗黑破坏神》所有职业地狱模式统统打通,都无法与找到一个货真价实的女朋友相媲美。


    关于这个女朋友的来历,霍九建交代如下:


    “这个暑假我没回老家,在西都市图书馆里找了份活勤工俭学,因为每天可以蹭空调。一天中午,我趴在阅读室的大桌子上休息,忽然发现有什么东西捏在我手里——竟然是一沓花花绿绿的钞票。我心想书中真有黄金屋啊!正打算把钱装进口袋,它们却生了根似的怎么也拽不动。僵持间,嗡的一声,我被一阵剧痛逼得睁开了眼睛,就看见一位眉目清秀的女孩冲着我圆睁杏眼。我心想这本书太厉害了,颜如玉也变出来了。接着我发现自己的右手和这个美女的左手都抓在同一本笔记本上,而她的右手则抓着足以当枕头用的牛津字典——这就是凶器了。我朝她咧嘴一笑,那绝对是发自肺腑的。她还是板着个脸,但开口说话了;她声音很悦耳,但只说了三个字:神经病。于是我就喜欢上她了,理由很充分:第一她很美;第二她爱憎分明。很快,她的第三个可爱之处也浮出水面。当我告诉她我抢她的笔记本只是因为梦见自己捡到一捆钞票时,她马上心无芥蒂地笑了。这一笑就好比锦上添花,把她的美丽展现得淋漓尽致。我当场就醉了,情不自禁地用所知道的所有褒义词形容她。这是我第一次当面称赞异性,效果显著,她很开心地对我说:你真贫。虽然她一眼就看出了我的贫穷,但她是笑着说的,说明她并不在乎这些,这是多么豁达脱俗的好姑娘!后来的发展就简单了,她经常上图书馆,我每天在那里打工,一来二去越来越熟,逛街、吃饭、看电影……顺理成章咯!”


    一口气说完这段奇缘,霍九建一脸的春风得意,喝了一大口水,补充道:“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妈管她比较严,尤其是和异性交往方面。不过,准岳母大人前不久被公司派出国拓展业务去了,起码一年才能回来,远水救不了近火,等她回来生米也成熟饭了,嘿嘿!”


    几个光棍被他的满足感馋得直流口水,更为这段恋情的开始与发展都能避开未来丈母娘的阻挠而嫉妒万分。华泰崂指着霍九建提醒道:“你可别心存侥幸哦,煮熟的鸭子也会飞的,要知道,对于大多数恋爱中的男同胞来说,拥有丰富对异性斗争经验的丈母娘绝对是一座难以逾越又无法回避的火焰山。”


    “唉,可不是嘛!”阚戚智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如果想修成正果,就不光要征服女朋友,还要征服她的妈。”不久前,他刚和那位来自书香门第的“北极公主”分了手,因为对方的母亲本来就不赞成女儿在大学期间谈恋爱,结果看了阚戚智写给她女儿的“戚辽体”情诗后更是差点心脏病发作,坚决要求女儿和阚戚智划清界限,令他一直耿耿于怀。幸好“北极公主”的外表乏善可陈,所以他没怎么挣扎就放弃了,耿耿于怀的只是她妈不懂欣赏“戚辽体”这件事。


    “果然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她妈呀!”郑能谅听了霍九建的爱情故事,不禁也脑洞大开起来,“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擒贼先擒王,娶女先娶妈?”


    “哈哈哈!”霍九建对舍友们的调侃一笑而过,同时对两位“恩师”表达了谢意,“我能谈到这个女朋友,头功要归谅仔和鸾少,因为上次追梅歆芾的时候,他俩的指导给了我很大帮助,锻炼了我的胆色与技巧。”


    “两个词都用错了,你这叫色胆,不叫胆色;也没什么技巧,就是些伎俩,”郑能谅一针见血地点评道,“事实上,每个男人迟早都会褪去纯情羞涩的外衣,将油腔滑调、花言巧语、软磨硬泡等技巧运用得炉火纯青,因为竞争的需要以及动物的本性使然,我和鸾少只不过帮助你缩短了这个进化的过程而已。”


    霍九建故意做出一个娇羞的表情:“乱讲,人家现在还是很羞涩很纯情的好嘛!”


    “呕!”众人异口同声报以鄙视,然后哄闹着让霍九建简明扼要地把这位新女朋友的外貌特征描述一下,看看到底有多美。这把他难住了,一会儿说她“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一会儿又说她“飘若浮云,矫若惊龙”,最后直接说:“古人云,美人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我这女朋友如果生活在战国时代,那么中国古代史一定会改写,因为只须挠一挠她的胳肢窝,就能将七国全灭了。”


    大家都知道霍九建是个很严谨的人,他形容女孩子的措辞一向都有90%的保留,即使在他为梅歆芾神魂颠倒的那段日子,也不过将对方称作“值得一追的女生”而已——失恋后即改为“庸俗的雌性动物”。于是这个令霍九建不吝赞美之词的现任女友顿时激起了全体舍友极大的兴趣。


    三天后,霍九建的女朋友应邀视察309宿舍,引发整个楼层的群体性骚动,309宿舍一时间热闹得跟开新闻发布会似的。


    “何茹媲,可以叫她小何。”霍九建不厌其烦地向这些平日里几乎不来串门的左邻右舍介绍自己的女朋友,脸上挂着憨厚饱满的笑容,一如“多收了三五斗”的农民伯伯。


    何茹媲在西都理工大学念大一,拥有精致的五官和傲人的身材,令围观者议论纷纷,口水潺潺。


    “原来是别的学校的,难怪没见过呢,就说嘛,本院的美女怎么可能逃得出我猎犬般的眼睛?”


    “是色狼般的眼睛吧。”


    “工科的女生果然都很极端,不是魔鬼就是天使,没有中庸。”


    “才大一就有这么成熟的品相,啧啧,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江后浪推前浪呀!”


    “九哥这福气,楼台不近水,竟还弄来个外国的月亮,圆,就是圆。”


    “哪儿圆啊?”


    “哪儿都圆啊!”


    这一天,309宿舍的访客络绎不绝,来者千奇百怪,有借扫帚簸箕的著名懒汉,有探讨专业知识的全班倒数第一,有素昧平生的老乡和故交,甚至还有请求与郑能谅切磋棋艺的绝世棋盲——此人居然知道象走日、马走田、车拐弯、兵回头……显然一个个醉翁之意不在酒。


    何茹媲良好的家教并非浪得虚名,言谈举止尺度分明,若有似无的笑容让每个人都觉得很亲切却又不敢太亲近,雨露均沾的目光也从不在任何人身上逗留超过两秒,云淡风轻的神情似乎天塌下来也不会让她感到丝毫意外,无欲无求的气场仿佛一道密不透风的防火墙,将她与这个纷乱而庸俗的世界彻底隔绝。她看上去如此高贵不凡,便与这个凌乱不堪的宿舍格格不入。


    霍九建注意到这种尴尬,便匆匆宣布新闻发布会结束,带她去吃烛光晚餐了。从那以后何茹媲再也没在7号宿舍楼里出现过,霍九建也渐渐从按时作息变成早出晚归,再到夜不归宿,乃至迁居爱巢,共沐爱河。


    找一个女朋友,立竿见影的好处就是不用自己洗衣服并且能经常吃到爱心小灶。也许受了西都悠久历史的影响,传统的女性美德在西都大学里也有所残留。恋爱初期的女生们只要闲来无事或者心情不错,就会到男生宿舍帮各自的男朋友洗衣做饭。那些衣物一般都是堆积在角落,腌制了有个把月以上了,洗与不洗根本没区别,而且也没必要非得在男生宿舍里洗。可见这只是一个形式,通过这个形式,女生们的贤惠得到体现,男生们的虚荣心得到满足,而彼此所谓的爱情得到了想当然的升华。


    一到周末,女生们又纷纷撸起衣袖,在煤油炉前大展身手。水平如何并不重要,米饭可以半生不熟,调料可以颠三倒四,只要冠以爱情的名义,男朋友就应该满脸幸福地吃干净,同时遭殃的还有本已奄奄一息的男生宿舍楼,被熏得昏天黑地焦味扑鼻,仿佛饱受德军蹂躏后的斯大林格勒。


    何茹媲从不做饭给霍九建吃,也不会帮他洗衣物,因为她是高贵的,更重要的是,霍九建根本舍不得让她动手,反而为她做饭洗衣,去餐厅约会时尤其体贴,开门、拉座椅、脱挂外套、盛汤夹菜,无微不至的细节每次都令在场的其他女孩既羡慕又嫉妒,更令她们的男朋友既惭愧又郁闷。而他每天骑自行车去理工大学接何茹媲上下课的行为,也一度使得许多“有车”的男生恨不能将自己的自行车碎尸万段,甚至由此引发了一股廉价转让自行车的狂潮。


    霍九建全身心投入,用尽一切温柔,因为这是他平生谈到的第一个女朋友,是一场已经发芽开花等待结果的名副其实的恋爱。他与何茹媲的恋情像偶像剧一样在校园里流传开来,成为同学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还被添油加醋地描绘出一段段脍炙人口的“佳话”,比如:


    何茹媲在桌前正襟危坐,霍九建双手托着餐盘,碎步进屋,在她面前单膝跪下,一脸虔诚地将盘子高举过眉,和声细语道:“请用饭。”


    在郑能谅看来,这个足以令每一位女权主义者亢奋不已的“举案齐眉”男性版未必纯属虚构,因为为爱痴狂的九哥早已从“力拔山兮气盖世”变成了“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甚至还亲自动笔以诗咏志,那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首诗,发表在309宿舍谷二臻的床板背面,比抽屉文学更隐秘,比厕所文学更直白:

    她是公主,我会像骑士一样保卫她

    她是神女,我会像信徒一样供养她

    她是世间最可爱的姑娘,我会像护舒宝一样呵护她

    新学期第一次来串门的秦允蓓看到这首诗,大为感慨:“真没想到,连九哥都开始写诗了,还从猛男变成了暖男,爱情真的会让人忘掉自我呢。”


    “可是,忘掉了自我的我,还是我吗?”郑能谅的语气中透着一丝忧虑,“现在九哥成了举例的对象,成了学习的榜样,却不再像从前的九哥了。”


    “难道像八哥?”秦允蓓开玩笑道。


    郑能谅没有笑,轻轻叹出一口气,道:“我担心他女朋友喜欢的只是这个他,而不是真正的他;或者喜欢的只是这种感觉,而根本不是他。”


    “好深奥的样子,”秦允蓓最怕搞脑子,马上岔开话题,“听说他那女朋友是个超级大美女?一来就把你们整座楼迷得神魂颠倒了?”


    “还超级赛亚人呢!江湖传闻要打折扣的,我觉得她长得还可以吧,气场比较强罢了。”郑能谅轻描淡写地评价道。


    秦允蓓直接问重点:“那跟我比怎么样?”


    “不是一个类型的怎么比?她充其量不过是个女神,你可不一样。”郑能谅端起水杯,掐住了下文。


    “我是什么?”秦允蓓急忙追问。


    “超级女神……经。”


    “想死了你!”秦允蓓手臂疾伸,在他胳膊上一拧,痛得他嗷嗷直叫,幸亏他穿着长袖,不然又要闯入盗格空间。


    “这是褒义词啊!”郑能谅辩解道,“要知道女神只要长得漂亮就行了,可女神经还要具备一定的幽默感和趣味性,是女神的升级版,可遇而不可求呢。”


    秦允蓓才不上当:“少来这套,不就是拐着弯儿骂人不漂亮吗?”


    “非也非也,颜值还是硬指标之一,漂亮又幽默的才叫女神经,不漂亮的只能算神经,没有女。”


    “你这家伙,老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以后干脆叫你郑胡扯算了。”


    “什么逻辑?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不是应该简称‘一本道’吗?”


    “哈哈哈,说不过你,以你这口才和机智,应该去竞选学生会会长。”


    “别逗了,学生会会长什么时候需要口才和机智了?不都是靠人脉与厚黑的吗?”


    “嗨,这些名利场上的事你们男生最在行,我可不懂,我们女生只对好男人感兴趣。”


    “名利场的事与我无关,好男人的问题我也不懂,怎样才算好男人呢?”


    “九哥这样的就是典型的好男人咯,其实女孩们的理想爱人差不多都一个样。”


    “千人一面?那我回头得到九哥身上抽一管血来。”


    “干嘛?”


    “用他的基因克隆好男人啊,申请专利、批量生产、独家销售,卖给全世界女人当老公,发财了!”


    “亏你想得出来!我的意思是说,他这种像地球绕着太阳转似的在女朋友鞍前马后服服帖帖的状态,是最讨女生欢心的。”


    听了她这句话,郑能谅忽然收起嬉笑的嘴脸,缓步走到窗边,以一种哲学家的目光凝望着远方影影绰绰的终南山,幽幽道:“在大多数男人的一生中,这种狂热的举动也许只会出现一次,而且往往不是时候。”


    “呃,”秦允蓓对这个转折不太适应,愣了愣,道,“这和我那句话之间有什么直接联系吗?”


    “没有联系,我随口说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