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节2
作者:admin      更新:2023-04-01 12:26      字数:8266
    原筠冷笑,像是气笑似的把眼睛一弯。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管东西,林秋笙刚开始还以为是钢笔,直到原筠把它打开,林秋笙一看才知道那是一管大红色的口红。


    “你怎么会有这玩意?”林秋笙双手插兜,笑问。


    “路上买的,我看那个广告,那女的涂上他老公告诉她,她是世界上最美的人。”原筠语气一顿,转而讥讽怒笑:“我比那女的好看漂亮一万倍,怎么我老公不这么跟我说。”


    神经吗这不是,林秋笙笑了,看原筠像只被捏了尾巴的猫,炸开了毛。要是没事他就哄着原筠,当玩了。现在有案子,还有会要开,催他开会的短信像轰炸一样。林秋笙把手放在原筠的头发上。


    原筠愣了下,呆呆抬头看林秋笙。


    林秋笙嘴角含笑,手掌抚过原筠的头发:“好了,在我眼里,你是最好的。”


    “有多好?”原筠不知为何有些呆滞的问。


    林秋笙说:“全世界都不如你。”


    原筠怔了下,舔了舔牙齿。


    他见林秋笙道别,想要离开。


    原筠忽然拧开口红,往嘴唇上抹,他从没用过化妆品,不会用,所以涂得很厚,鲜艳的大红色,在林秋笙眼里像一朵花似的绽放开了,让林秋笙想起夏季第一朵盛开的红色月季。


    原筠楚楚的朝林秋笙望了一眼,后来,林秋笙想,这一眼可能是自己的脑补。因为下一秒,原筠就用大拇指抹了嘴唇,唇上的色彩减淡,都聚在他的拇指上。


    原筠见林秋笙没有防备心,直接往林秋笙T恤上…那一抹白交错的T恤上,涂了一块红,还顺着把这块红拉长…这究竟是一块污渍,还是朱砂痣。


    林秋笙茫然了一瞬,勃然大怒:“原筠!”他怎么顶着这块口红去开会,都是他的顶头上司,出了这么大的案子,他这个要追凶手的队长倒是兴致很好,顶着口红印去开会?

    原筠被骂了一嗓子,往后缩了缩。他很久没听到林秋笙发火了。


    林秋笙的眼神让原筠有点后怕,他一沉默,就越显得凶神恶气的。原筠就委屈的要死,可可怜怜的朝他看。


    林秋笙已经不想管这小王八蛋了。在外面35℃的天气里,他外面穿着一件皮夹克去开会,才总算挡住了胸口的那一抹红。


    空调房子里林秋笙总算慢慢喘了口气,说是开会,其实也很简单,说起来上边的人也不过把担子推给他们,限期林秋笙他们一个礼拜把案子破了。


    蓝芯作为邻省的刑侦队长,对上边的吹毛求疵气得鼻子都歪了,会开完以后跟林秋笙抱怨:“一个礼拜破案,他行他上啊,这案子他妈就是个无头案,他还非想要个鼻子脸的,那小破酒店连门口监控都坏了俩月了没修,上哪一个礼拜给他破案去,他干脆去找福尔摩斯好不好?”


    林秋笙一向对这些话是不回应的,除去对原筠,他反而是没什么情绪的,疏离的有些冷漠。他热得厉害了,扯了扯T恤。


    蓝芯虽然比他矮,但还是看见了林秋笙扯T恤时露出的一小块肌肤。我lsp了,蓝芯心里想,跟林秋笙又熟,不由就带了点撒娇的语气:“师父,你送我呗,案子没破我就都在这边的小旅馆了,我们全队人马都听你指挥。”


    林秋笙听了,想了想:“行,送你到局里门口?我叫人给你们收拾出个办公室。”


    蓝芯挺乐呵:“成啊,师父。”


    上了车,蓝芯左右打探了两眼,系安全带:“成啊师父,你这私家车吧,局里可不会给配奔驰。”


    林秋笙总算能把皮夹克扔到后座上了,闻言道:“筠筠的车,他平时不开,放着也得年审,就让我开了。”


    蓝芯听了,被空调风吹得冻了一下,言不由衷:“我还以为你们分了呢。”


    林秋笙挺奇怪的转头看她,蓝芯清楚的看见了他T恤的口红印,感觉又被空调冻了一下。


    “哪有你这么说话的。”林秋笙蹙眉,有点气笑似的。


    蓝芯后知后觉,哦了一声:“师父…你衣服上…有口红。”


    林秋笙低头,都是无奈,说起来有点可气:“筠筠闲的,手欠往我衣服上抹的。”小王八蛋。


    蓝芯又让空调冻了下。


    林秋笙看蓝芯冻得哆嗦,把空调调高了几度:“冷得很?”他一向很烂好人,除去办案,身边的人都不去琢磨。因此惹了很多债,原筠与他正相反,心眼跟蜂窝煤似的,就想着往哪戳刀子了,人情世故在原筠眼里是一张白纸,他处理它,只是为了用到的时候好办事。


    林秋笙则待人真诚多了。因此两眼空空,眼盲心瞎,他能跟原筠搞上,实在是原筠道行太高,只一眼就把林秋笙从苦海捞上来,从此对他念念不忘。


    “还冷吗?”林秋笙看人时总显得很真诚,很温柔,他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还冷我就把空调关了。”


    蓝芯忽然就觉得很难过,她想,想什么呢?电台里突然放了一首歌,叫someone like you。她就更难过了,她比她想象中的更喜欢林秋笙,原本没觉得的,有这么喜欢。但喜欢,也只能到喜欢了。


    林秋笙见她情绪不对,以为真冻着了。默不作声把空调关了,后座上有一条羊绒的薄毯子,他没问蓝芯要不要用,因为那是给原筠准备的,像原筠这种后脑勺都长眼睛的,绝对能知道别人用过他的毯子。


    如果原筠知道了。


    林秋笙笑了一下,反正他也不会给别人用。?

    

  第一百章:保留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杨慈站在角落,靠着墙问。


    “做什么?”被问的人笑了笑,他戴着一副眼镜,手指正栖着一只枯叶蝶,杨慈看见蝴蝶在他手指上翅膀微动,又看向对方:“你为什么砍掉他的头。”


    “你知道枯叶蝶是食腐蝴蝶吗?”


    “不知道。”


    “哈…”对方笑了笑:“你总是看不见问题的关键点,我亲爱的。”他用镊子夹起蝴蝶,对杨慈说:“砍头,砍头只是为了夺取。”蝴蝶被镊子夹住身体,那人用手术刀慢慢割去蝴蝶的翅膀:“很残忍是吗?可是它还活着,但失去翅膀的蝴蝶和蛆虫没有什么区别,但我拿走它的翅膀,是一种给予,我亲爱的,我给了它自由。肉|体的绚烂只是短暂的,只有灵魂的自由才是高尚的。”


    “你和魔女越来越像。”杨慈透过镜片冷冷的看着他:“都一样变态。”


    对方听了,也不过笑笑:“魔女只是一个称呼,本质都是人类,我们像是一定的,有共同点也是一定的。”


    “你找到魔女了吗?”


    “嗯…有点线索。”他说:“但有点小障碍,亲爱的。你或许听过林秋笙这个名字?他一直追着魔女不放,很难缠。找人把他清理了好吗?否则他会打草惊蛇。”


    “林秋笙…”杨慈慢慢说:“我记得他没有再查过魔女的案子。”


    “亲爱的,你是在质疑吗?”


    杨慈看向对方:“我只是询问。”


    …


    一个白色纸球从半空被抛下来,顺着林秋笙的视线,比林秋笙的反应要更快,原筠得逞般的笑容要更加一目了然,如同慢动作般,林秋笙看见他的笑,后而自己也笑了,纸球砸在他身上,又落在地上。


    林秋笙抬头看着站在二楼随手置物,恶作剧得逞的原筠。弯腰把纸球捡起来。原筠正朝他笑,似乎没有把嘴上的口红擦得很干净,他的嘴唇像熟透的李子因过分饱受阳光温暖而自身破裂的小口,血红色的肉,充斥着新鲜。你能想象到,他的吸引力。蜜蜂,鸟儿,蝴蝶,昆虫都会被他吸引。


    致命的甜美,从裂开的缝隙中滑落的汁液,不自知的未发觉自己已成熟的魅力。


    原筠还在朝他笑。


    电话响了。


    林秋笙接通:“你好。”


    “头儿。”是孟正明:“还记得你说被害人头发上有白色的粉末吗?那是蝴蝶翅膀被磨成的粉,还有一件事,被害人不仅仅是被砍掉了头…”


    “他的大脑被拿走了。”


    “对,你怎么知道的,头?”


    林秋笙挂断的了电话。


    他看着站在二楼的原筠,原筠正朝他微笑着,他身后的人来来去去,只有他站在那,很好看的朝他在笑。


    前几年,他们还年轻时,刚刚相遇,那时候林秋笙还没有遇到魔女的案子。


    原筠曾拿着一只蝴蝶标本玩,他身形清瘦,腰肢似乎盈盈可握,他那时比现在还要瘦些。“你知道什么与蝴蝶相似吗?”


    林秋笙靠在沙发上,抚摸着原筠的黑发。原筠的黑发在阳光下显得闪闪发亮,原筠说起话来,咬字清晰,像个刚学会说话的小朋友:“大脑。”


    “大脑?”林秋笙爱抚着原筠的身体,他就像一缕光游走在原筠身上,原筠对他着了迷,也不顾林秋笙带给他的影响,他那时还年轻,在情人面前还没学会隐藏自己。他把头枕在林秋笙的胸膛上,眯着眼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我妈告诉我的,你猜是为什么?”


    林秋笙附身,咬住原筠的唇瓣,两人似乎在做一场游戏。


    “哈…”原筠喘出一口气,他就像是在水里的鱼,浑身都是湿的,他是春天未结下的果,还带着盎然,他如此鲜活,而又充满天真的风情。冬天未消化的冰,没有泯灭他,反而滋润他,他的眼角,看人时带着一点点冷清湿润的红。


    他那时如此年轻,如此美,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抵抗住他。


    他肆意在林秋笙身上共寻快感,丝毫不违背身体给他带来的快感。他尽情舒展自己,像在一匹马上奔驰般得到凌虐似的快乐,他常跟林秋笙说,在他耳边说:“再快点,带走我,林秋秋。”


    我的爱人,我生命的火。


    原筠爱点一支烟,为林秋笙点,他则崇拜似的把头枕在林秋笙的大腿上:“完美,你说什么完美呢?我母亲说,完美带来的快乐是毁灭你的快乐,排山倒海的来,湮灭你。可我们仍不能抗拒,就让理性全无,消失掉好了,而我们自身则不重要,我们没有选择的来,因此不用为任何人,任何事负责。”


    “就像蝴蝶。”


    “蝴蝶?”


    “蝴蝶在长出翅膀前并不知道自己是蝴蝶,他只是同其他虫子一样,如此丑陋。”


    原筠把手上的蝴蝶递给林秋笙把玩:“人类与动物的区别则在大脑。”


    “大脑?”林秋笙看向原筠。


    原筠却握住林秋笙的手,让他重新看向手上的蝴蝶:“大脑,神经系统的最高级。左半球…右半球…”他缓慢的笑了,像一滴墨不小心滴在宣纸上,就这样晕染开了:“智慧,智慧使人类特别。”


    林秋笙想看原筠,原筠却用双手捂住他的眼睛:“你知道,你手上拿的是什么蝴蝶吗?”


    “我…不知道。”他嘴唇翕动。


    “孔雀蛱蝶。”


    “孔雀…蛱蝶”


    “对…”


    林秋笙感觉脸颊上落下一个吻,原筠亲昵的吻着他:“睡吧,我不会让蝴蝶飞向你的,别怕,我会保护你的,你不会变成蝴蝶,你是我的,林秋笙。”


    我是你的…


    林秋笙甚至快忘了他们之间有过这么柔情蜜意的一段,他望向站在二楼的原筠。


    魔女犯案,警方从未公布的细节如下:


    1有时候会从被害人头发里找到蝴蝶粉末


    2被害人的重要器官会被魔女拿走,媒体报道魔女多半会拿走肾脏,肝脏,其实不是,魔女拿走最多的器官:


    是大脑。


    他们两人相望彼此,却都不能做到对彼此诚实。


    看,他们都说深爱,可都还有所保留。?

  101  凄艳

    原筠含笑望着林秋笙,在光与暗的连接处,他如同一道裂缝。像蛋壳已经不能再承受内在心跳,破碎自己迎接新的生命。


    他的神色透露出晦涩不明的欲望,勾缠着林秋笙向他走来。


    又或许,他是真的不谙世事。


    单纯的等待着林秋笙。


    可林秋笙望着他脸上摇曳不定闪烁的灯光,局里的灯泡坏了有一个礼拜了,闪烁的像飘雪花坏掉的电视。


    原筠站在那,朝他微笑。林秋笙望着他,只觉得他是一副未解谜的画作,他嘴角的笑,像是不笑,像是冷漠,而无端的嘲讽。


    又也许只是,林秋笙生了怀疑的心在摇摆不定。


    他一步步朝原筠走过去。


    原筠似乎觉得一切理所当然,他脖颈修长,锁骨因过瘦的身材而显得格外清晰可见。唯有双颊饱满,雪中透粉,较好容颜显露着他好似从未受过生活的苛待。双目又是那么明亮清澈,他是多么纯洁…他该是多么纯洁…


    “你骗我!?!!开什么玩笑!!!”


    “孟正明同志你冷静一点!!”


    林秋笙只透过原筠看向会客室的玻璃,玻璃门没有关上,一切谈话,从林秋笙和原筠的位置都可以听见。


    “我自首,酒店里的人是我杀的,剩下的尸体被我分割存放在了冰箱里。”


    混乱与震惊过后,女人被收押起来。


    孟正明像一头受伤了的野兽,睚眦欲裂的被身边的人拦住,却扔冲向女人:“诺莉莉!你回来!你说清楚!你…”


    拉扯和挣扎中,林秋笙看见了诺莉莉的脸。


    时间仿佛停止一瞬,又快速倒回。


    原筠拽着他衣领,在教室崩溃躲在他怀里,之后告知他和魔女的关系的那一天。


    诺莉莉也在。


    林秋笙把目光又移向原筠,这么多年了,他目光开始变得滚烫而酸涩起来。原筠似乎没有意识到林秋笙正在看他,原筠只是注视着这场无端闹剧。


    人生如果是场戏剧,我们不过是剧本里的角色,各自有各自的喜乐,欢乐也并不相通。只是按照剧本去说台词,按照他人的意愿去表演喜怒哀乐。至少,活到至今应该会是个好演员。


    这么多年了。


    原筠听着孟正明撕心裂肺的质问慢慢变成哭声,他和诺莉莉四目相对,诺莉莉朝他笑了一笑。


    时至今日,原筠都得承认,诺莉莉真的很像他母亲。


    诺莉莉走到原筠面前,细致的将他上下打量,然后眯起眼睛,温柔而又悲哀的对他说:“夜晚还会有蝴蝶落在你枕边吗?”


    “快走,不许交谈。”诺莉莉身后的警察严厉的制止了她和原筠说话的行为。


    原筠似乎也没有兴趣和她交谈,只是等诺莉莉走了很远以后,原筠才低下头,林秋笙看着他颤动的睫毛,想伸手抚慰原筠的颤抖。


    可很快,原筠就抬起头。


    他靠在林秋笙耳边说:“你放心,我死也不会放过你的。我就是死…”他的舌尖缓慢的划过口腔,用一种决绝的口吻:“也会带走你。”


    林秋笙习惯了他突如其来的古怪,只是对他说:“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你先回家吧,筠筠。我得去看看孟正明。”


    原筠在他侧脸上轻轻吻了一下:“爱我么?”


    林秋笙的心尖很隐约而又酸涩的颤抖了一下,正如他不安的舌头因无法说谎而缄默。他沉默下来,而原筠则像个等糖的孩子,安安静静睁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