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作者:admin      更新:2023-03-27 13:16      字数:6653
    使臣被带到驿站安置,?下臣忙着收拾东西,噶尔臧就在驿站转来转去。


    大清生活条件可比蒙古好多了,偏远地方驿站可能还会因为“天高皇帝远”而破损陈旧,?但京城驿站作为外交门面,?是相当不错的。木石结构的房屋高大阔朗,?琉璃制品随处可见,?熏香袅袅、高床软枕。比蒙古郡王之子噶尔臧居住的地方好多了。


    噶尔臧张张嘴,又不甘不愿地闭上。一副想要挑刺又不知从何挑起的样子。


    宁欢笑眯眯道:“使臣远道而来辛苦了,好好歇息两日吧,等你们缓过来了皇上再行接见。有什么事尽管找驿站的管事。”


    “哦对了,?使臣还是先沐浴一二吧。”宁欢指指噶尔臧,这人光顾着挑刺了,?也可能他皮厚没什么感觉,?身上的泥都干结成块往下掉了呢。


    噶尔臧:“.……”


    宁欢、三阿哥和鸿胪寺官员走出驿站大门,才有人“扑哧”一声笑出来,?宁欢笑道:“一听便知道是陈大人”。


    陈大人便是陈元龙,?陆肯堂同科榜眼,当初陆肯堂发迹后怕自己被传成反派大哭的那位。


    他运气也不错,?当初陆肯堂酒后答应帮他求差事,?酒醒后不好赖账,只好厚着脸皮去问四阿哥。四阿哥对不太实用的陈元龙不感兴趣,倒是三阿哥当时正缺人才——


    事情是这样的,?大阿哥痛失爱马之时受到宁欢安慰,?感念宁欢的用心,也是心疼小妹妹,想着她似乎很喜欢卖东西赚钱,便打算自掏腰包出版《金庸全集》,?收益都给宁欢,算是一番心意。可惜他对出版一事一窍不通,只好委托三阿哥。


    巧了,三阿哥那时候刚从宁欢口中听到张太傅关于“志向”的质问,正在思考人生呢。这件事给了他启发,想要做一个书局。他的设想很大,想要编纂天下书籍,统一发行。还想要自己撰写,比如日后要推广玉米,那么写一本玉米种植技术,朝廷推广的工作量是不是大量减少了呢?百姓可以一村、甚至一里合买一本,种植也有了最专业的技术支持。四阿哥想要治河修路、五阿哥想要做农场种植改良、六阿哥学医、七阿哥的化学知识和实验反应、八阿哥翻译的西方著作.……这些都是极有意义的东西,他们若没有时间,可以由书局撰写并发行。包括三阿哥自己,也想撰写带拼音的字典、大清各地风俗习惯、美景等等。后来经过和宁欢讨论,又加上报纸一项。


    可以说非常庞大的设想了。


    这件事若能做成,可以收拢天下读书人之心,不成也不过是一次经验罢了。康熙支持他,也从私库走账给予一定经济支持。


    但人才难寻。


    第一这书局一开始只是个小作坊,还不归属于朝廷,正经出身的进士都冲着翰林院和六部,最差也要到地方做一显父母官吧,这小作坊……对不起,看不上。即便有那不嫌弃的,也被三阿哥的构想吓到了——太庞大、太理想了,一瞧就是夭折的命,不敢惹不敢惹。


    落第举子秀才倒有心,但书局这种地方,总需要高学历门面。巧了不是,陈元龙自己送上门来了。三阿哥怎么忽悠的他不知道,很快陈元龙就被调到出版局做主编。当时没人理解他,但几年下来,出版局做得风生水起,成为出版局翘楚,与无数文人墨客来往密切,被天下学子视为孔庙一般的圣地。后来又办了报纸,成为政府控制舆论的笔杆子,更是雅俗共赏,天下闻名。


    陈元龙作为主编,真可谓是名利双收!成就一点不比陆肯堂低。


    ——哦,陆肯堂现在已经荣升工部尚书了。


    如今陈元龙工作之余,还会按照自己的兴趣做做记者,今儿他就是跟着三阿哥过来取材的。这会听到宁欢打趣,连忙笑着拱手:“公主今儿威风,刊登出去必定引百姓敬仰。”


    宁欢笑得更欢了,陈元龙摸摸头,不知为何总觉得那笑有些奇怪。


    确实奇怪,因为宁欢看到他就想起前些日子看过的后世小说,总有人说四哥的儿子——后来的乾隆帝不是四哥的亲生儿子,而是眼前这位陈大人的。四哥这辈子眼瞧着一心扑在治河修路上,无心政治。他不是堰堰世界里那个晚景凄凉的雍正帝,想来也没有心力纳那么多妻妾,生一个乾隆帝那样的儿子。


    只不知道四哥如果知道自己莫名其妙戴上一顶大大的绿帽子,还会不会为陈元龙引荐三哥。


    宁欢又笑了一通,然后对三阿哥挥挥手,“我先走啦?”


    “去吧”,三阿哥微微点头。


    陈元龙好奇道:“承安公主还有别的事?”


    “是啊”,三阿哥笑道,“万恒书院在状元楼办一个诗会,请她去做裁判。”


    陈元龙这才恍然大悟,万恒书院的诗会非常有名。不仅文人墨客,就连翰林院许多官员也会参加,若非今儿要迎接使臣,陈元龙本来也是要瞧瞧热闹的,他感慨道:“承安公主学识好、民望高,理该如此。”


    到了如今,已经没有人会因为宁欢的女子身份而对她抱有微词了,实力就是最好的证明!宁欢是真正的天才,苦学十数年,学问远超许多进士。况且她创办的图画书、拼音、铅笔、黑板等风靡全国,直接推动教育改革,在文坛有着不轻的地位。别的且不说,就说新成长起来的一代才子,有几个没有看过用过这些东西?

    这已经是宁欢第三年参加诗会了,只是从前作为参与者或者旁观者,这次是第一次做裁判。她先找地方卸妆,今儿为了冒充六阿哥,她给自己化了妆,但这副面貌去见学子们就不好了。


    衣服倒是没换,反正她经常男装女装混穿,大家都习惯了。换衣服还要挽头发,怪麻烦的。


    宁欢一露面,与会学子便好奇地看过来,她大大方方任由观看,还跟几个熟脸打了招呼,然后施施然坐下等诗会开始。


    与此同时,噶尔臧洗漱完,舒舒服服地下楼用膳。午膳是驿站准备的,噶尔臧和妹妹伊哈及副使个三个人坐一桌,食物却有满满一桌子,有荤有素,非常丰盛。


    主食是米饭,煮的晶莹剔透,颗粒分明,装在琉璃碗里,看上去便觉贵重。吃一口软糯弹牙,浓郁的米香味在口腔蔓延。蒙古稻米很少,伊哈却非常喜欢吃米饭,连扒两口才停下问驿站管事:“这米和平常的不一样,是大清上等的好米吗?”


    “您品味真好”,管事笑道,“是也不是,这大米是五阿哥杂交出来的新品种,说是综合了好几种稻米之长处,比以前的米都好吃,但要说珍贵也算不上,它亩产可比一般稻米高多了,产量高的很,咱们百姓也能吃得上呢。”


    伊哈又仔细尝了两口,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副使却惊讶地睁大了眼:“杂交?”


    “是啊”,管事呵呵一笑:“奴才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只听说杂交出来的品种特别好,您手边这菜就是杂交的,您尝尝。”


    副使尝了一口,吃不出什么差别,噶尔臧却闷声道:“更脆甜。”


    “正是呢,使臣好舌头!”管事又赞了一声。副使又尝了尝松仁玉米,这道菜他没吃过,但知道玉米的名头,据说产量非常高,在大清活命无数。听说生命力也非常顽强,在哪都能活。


    他以为今天已经足够惊讶了,但吃到一道菜时还是惊讶地瞪大了眼:“这是什么?”


    “这是番茄。”


    “不是,我说这肉。”


    “那是牛肉,这道菜叫番茄炖牛腩,使臣吃不出来吗?”


    当然吃得出来!草原上的人谁能吃不出牛肉的味道?但正因为如此,副使才如此惊讶——大清不是很看重牛吗?私杀耕牛不是犯法吗?怎么还能堂而皇之拿来待客?他出使多次,从来没在大清吃过牛肉。


    “哦,现在允许吃牛啦”,管事还是笑呵呵的,“咱们工部改良了不少农具,可好使呢!又省时又省力,用不上牛啦!”


    副使惊讶地张大了嘴。万万没想到,他不过几年没来,大清就发生了这么大变化,而他们在蒙古听到的不过是十分之一二罢了。


    这顿饭副使吃得心不在焉,噶尔臧同样如此,唯有伊哈吃得十分开心,直嚷嚷着要留在大清,天天吃这么美味的饭,把使臣吓得不轻。


    伊哈此行是奉命参加选秀,但他们有远大的志向,无意让伊哈留下,生怕伊哈被吃食所惑,使臣连忙道:“等以后……不用大清咱们也能天天吃这样的饭,但是成亲还是要找蒙古汉子。”


    伊哈不置可否地胡乱点头。


    一回到房间,副使就激动地对噶尔臧说:“你一定要娶到那位承安公主,这一切变化都是她带来的,她一定能为我们部落带来力量。”


    哥尔赞烦躁地揉揉自己的大胡子,似乎在安慰自己:“大清不一定肯嫁。”


    “放心吧,只要咱们用和大清联合出兵对付准葛尔做交换,大清一定会答应的。一个女人再重要,还能比国土更重要吗?”副使信心满满。


    “可是你看他们吃的喝的,恐怕未必打不过准格尔。”


    副使自傲道:“打仗物资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军事能力,大清入关这么多年,早就没有当年骁勇了。他们吃得再好,到了战场上也没有用,还得靠我们帮忙。”


    噶尔臧听完更烦躁了,副使这才察觉不对:“你不愿意?”


    “不愿意!”噶尔臧心里藏不住事,当即将在城门口看见“仙女”一事和盘托出,长满大胡子的黢黑脸庞露出梦幻神色,身上都冒出了粉红色泡泡:“我喜欢她,我要和她在一起,别的女人都不想要!”


    副使憋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咽下,微笑道:“这不要紧,你只管把承安公主娶回去,到了咱们的地界,还是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别说喜欢一个女人,等我们.……你就算想让那“仙女”做正妻都没问题。”


    噶尔臧似乎想到那个场景,登时眼睛就亮了,连连派人寻找那女子踪影,可惜他在京城人生地不熟,打听了几天也没有消息。


    而当天晚上,宁欢就从暗卫手中拿到了那女子消息。


    此女名叫李灵毓,和宁欢同龄,今年十五岁,知府李文烁女。


    她的经历颇为传奇,五岁那年曾落水,高烧一天一夜醒来后记忆全无、性情大变。她不仅聪明伶俐,还福气深厚、旺人旺己,与她交好之人越过越好,不喜欢她的则各有报应。


    其中典型就是李灵毓伯父一家,据说当年李灵毓会落水就是堂姐所为,后来堂姐更是对她羡慕嫉妒,屡屡欺压侮辱,最后自食恶果毁容残疾,伯父也丢掉知府之位成为庶民。反倒是李灵毓的父亲青云直上,成了如今的知府。


    而这位李文烁大人,只是个举人都没考上的草包而已,运气爆发救了一位大人物才有此机缘。


    据暗卫调查,很快这位大人物的独子就对李灵毓倾心不已,就连大人物也对她颇为赏识。不仅他们父子,当地许多高官名流之子都倾心于她,甚至为此兄弟反目,此女从未回应,那些男子却并不逼迫生气,甚至她这次进宫选秀,一路上的衣食住行都是那些男子包办,力求让她过的舒舒服服。


    宁欢:“.……”


    这熟悉的套路。


    顾堰指着其中一点道:“你看她伯父的名字。”


    “李文烨。”


    这个名字宁欢有印象,却是从后世小说中得知。说起他可能大家不熟悉,但他的女儿却顶顶有名——雍亲王侧福晋李氏,雍正帝齐妃!

    宁欢“嘶”了一声:“不仅带系统,没准还是穿越的呢。”


    饱经小说洗礼的她,对这套路很熟悉了。


    说起这个宁欢托腮嘟嘴道:“说起来,我跟穿越差不多了吧,我也有系统,怎么就没这么多人喜欢我呢?”


    顾堰:“.……有。”


    “什么?”宁欢没听清。


    “没事”,顾堰犹豫了下,轻声道,“吃辣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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