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王鸣之的弱点?
作者:admin      更新:2023-01-18 19:25      字数:3823
    昨晚的《平民舞王》精彩纷呈,王鸣之和杜妮芙合力闯过一关关(第四关后几乎都是妮芙在跳),最后挑战第九关成功,成为当晚唯二的舞王,真是可喜可贺。


    网上的慕徒们一片欢呼,最被热议的还是第一关和第四关,《望春风》这个曲子好听!中风般的“机械舞”好看!

    “飞鸣和宝莲真的好登对,在一起在一起!”


    “一开始还以为飞鸣不会跳舞,后来超赞的,被耍啦。”


    “这个节目蛮有意思,下期继续看。”


    巴西频道又赚到了,这期《平民舞王》道内收视率高达5.6%,相比往期提升了足足82%!而且在全国范围都名声大增,网上的播放点击率也创造了新高。


    这档节目正在火起来,王鸣之当然是第一等功臣。


    ……


    才气值:150000000

    15亿!

    公寓卧室里,王鸣之看到这个数字,还没起床就笑了出声:“哈哈哈!”看来唐人对于舞蹈着实痴迷啊,就跳了几分钟竟然涨了几亿,太划算了。


    不过转眼瞧到床边的那一大袋狗粮,真有些碍眼。


    新春将至,狗年要来啦,是因为这个才抽中狗粮吗?


    “起床!”


    洗漱更衣再离开公寓,王鸣之开始往公园方向晨跑,一路上已经能见到新年气氛,狗狗的元素到处都是,公园里溜狗的人随处可见。


    唐人很喜欢养狗,很宠爱狗这种动物。


    又因为道教、佛教都禁吃狗,古唐时食犬的风气就渐消,睿宗、玄宗都诏令过天下禁杀狗,到了德宗晚年,想食狗肉的已是“乃诸处觅之,了不可得”。当然饥荒年代人肉都吃,那不消说。


    没啥人专业屠狗,那家养的狗呢?更是“仲尼之畜狗死,使子贡埋之。”孔子啊,那个不问马的老头,自家的狗死了是要埋葬的,哪会宰食呢。


    于是,狗肉渐渐退出唐人的餐桌。那边世界到了宋代,狗肉不上席是士大夫的正席礼仪,《东京梦华录》记载的肉类食品完全没有狗肉。吃货苏轼大大曾经因为被地方官以狗肉招待而大怒,也因看到人屠狗而落泪:“死犹当埋,不忍食其肉,况可得而杀乎?”


    所以这边世界发展下来,唐人不吃狗肉,从法律上就不允许。


    “哟哟,好可爱的小狗啊。”王鸣之跑着步,瞅见一只毛发雪白的小拂菻狗摇着尾巴走过。


    拂菻狗就是古唐时从拂菻(东罗马帝国)那边传来的一种小型狗,与京巴类似。


    “你主人呢?”王鸣之看看周围,谁这么没公德心,这里又不是狗公园,溜狗要牵着溜嘛,咬到人怎么办?他想了想,还是不要去逗它为好。


    因为根据大唐的法律,如果他先逗狗被狗咬了,是他全责,狗和狗主没有半点法律责任的。


    这条法律不是现代定的,古代《唐律》就这样了。以小见大,唐法真的非常考虑周全、非常人性化,不会搞和稀泥那种事,只说狗咬人:


    狗无故咬人,狗负全责,第一次“截两耳”——把两只耳朵剪掉,以示惩戒,也好明示别人不要去惹它。如果无耳狗再犯,就要处死。


    狗咬人是因为狗主管理不善,比如这只脱绳的狗紧张害怕之际咬了他王鸣之,或者哪个欠心眼的把狗拴在路边使狗咬了行人(不施标帜羁绊),除了赔偿,狗主和狗各笞四十,狗狗剪耳朵就不必了。


    狗主故意放狗咬人(故放令杀伤人),咬死人就是故意杀人,咬伤人就是伤人罪。而狗狗的刑罚也要视情况而定,是处死、剪耳朵还是笞打。


    兽医给狗治病被咬?有偿治病的,狗主和狗没有责任;无偿治病的,狗主要作一定赔偿。


    现在大唐这方面的法律已有改变,但还是基于这种态度而制定,尊重人,也尊重动物。


    “哎哟,怎么还跟着我了?”王鸣之跑了一段路,那只拂菻狗却吐舌摆尾的跟在他旁边,湿润漆黑的狗鼻子微微在嗅动,难道是那些狗粮的味道?


    他停下来,大着胆子弯下身,小狗还在摇尾巴,是流浪狗吗?据说狗来富啊……


    虽然唐人爱狗,不吃狗肉,但流浪狗也是存在的,总有些不负责任的贱人。


    正当王鸣之要大发爱心,试图去摸一摸它,却突然听到一声刺耳的惨叫:“肉肉!”就见一个大妈急奔过来,“我的好肉肉啊!哎呦,快过来妈妈这里。”


    小狗一溜烟跑过去了,大妈连忙把它抱起,“你去哪了?碰着坏人怎么办?”


    “呃。”王鸣之迎着大妈怀疑的目光,好笑了,瞧瞧我的脸,我王鸣之啊!用得着偷你的狗?


    他不退避地瞪回去,说道:“大娘,请你溜狗牵着!咬着人、走失了,都是害了狗狗而已。”


    大妈倒没有气焰嚣张地骂他,而是不好意思地点点头,道:“小郎君,你说得是,刚才我见周围无人就让它自由跑一会,一时心软啊,下回不敢了。”


    “你要放绳溜就去狗公园。”王鸣之放轻语气,“有些人怕狗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


    ……


    长安,某豪华宫殿。


    “公主,公主!”苏香衣拿着一袋文件匆匆地走去,“拿到了!调查王鸣之的报告。”


    一道身影火速地奔来:“快,给我看看。”正是神景公主李玄月,她双眸发光,抢过这袋文件。


    她当然要报仇了,之前受过的气十倍还给王鸣之!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她之前失败的原因就在于对王鸣之缺乏了解,不知道他的厨艺那么好……


    之前回到长安后,她就动用自己可以动用到的最大能量,下令千牛卫去调查王鸣之可查的一切信息!就是她手上这一大袋文件了。


    不只是从他出生起到现在,连他祖上十代的简介都有。


    弱点,他的弱点是什么?

    李玄月走到榻边,随意翻看起这大堆文件,王鸣之出生在剑南道巴西,10岁去了大荒……


    “咦?”她看着看着,忽然眼睛一亮,“哈哈!”


    “公主有发现了?”苏香衣边沏茶边问道。


    “哈哈。”李玄月定眸看着这一页,举了举,笑道:“王鸣之初到大荒的时候,因为手贱去逗人家的一只吉娃娃,被它狠狠咬了一口!狗没事,他倒由此患上了恐狗症,他怕狗!”


    “啊?”苏香衣顿时也意外地瞪目笑了。


    两人相视着,越笑越乐不可支,因为吉娃娃而患上恐狗症……


    在大唐,竟然跟狗处不来!

    这要是传出去,他形象何存!多少慕徒会脱慕!


    “旧犬知愁恨,垂头傍我床。”——杜甫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刘长卿

    “家人及鸡犬,随我亦熙熙。”——白居易

    “没有,我怕狗……”——王鸣之

    “哈哈哈!”李玄月大笑不已,已经可以瞧见胜利的光芒了,“过几天就是狗年,一个怕狗的胆小鬼……哼,怕狗是吧,这回绝对吓死你!让你出个大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