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作者:admin      更新:2022-12-17 18:53      字数:5377
    庄斐是慢慢才了解到汤秉文的家境的。


    乡下出生长大,上初中时父亲患了癌,折腾了四五年还是走了,为此家里欠了一屁股债。而母亲也有大大小小的病,每个月吃药都得上千。


    为了上大学,汤秉文险些和家里闹翻。他妈觉得给他上到高中已经足够,他成年了完全可以早些出去打工。


    其实也不能怪他妈,有时候环境会限制人的眼界,他那山沟子里,多的是初中毕业就出去打/黑工的,上完高中的汤秉文已经算是“高材生”了。


    好在汤秉文有个好老师,告诉他说什么也得读大学。最后,汤秉文给他妈跪下了,又给他爸的遗照磕了三个头,保证大学学费不用他妈掏一分钱,而且他会努力在十年内把家里的债还清。


    这些都是庄斐逼着他说的,他说的时候语气很淡然,但是庄斐听得红了眼眶,窝在他怀里吸鼻子。


    汤秉文慌慌张张地低着头哄她,把她揽在怀里,轻轻拍着背,告诉她没关系的。好像这么惨的人不是汤秉文,而是庄斐似的。


    和汤秉文比起来,庄斐算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了。从小住别墅,坐豪车,没记事时就开始跟着爸妈满世界开眼界。


    汤秉文要十年才能还清的债,可能堪堪能买庄斐的一只包。


    庄斐觉得他可怜,于是隔三岔五给他打钱,结果全部被他给拒收了。他不仅穷,还抱着不值一文的尊严死磕,有时候让庄斐挺莫名的。


    汤秉文虽然平日里很温柔,但在这方面却很坚定。不管庄斐和他撒娇还是甩脸色,他说不收就不收,逼急了直接提分手。


    有次给庄斐气急了,让他不收就滚。结果他真的拿上东西滚了,还没出门,庄斐跟他吼,说他敢踏出去自己就从楼上跳下来。


    汤秉文吓坏了,回头抓着她胳膊让她爱惜生命。庄斐故意推开他,说他不收自己马上去爬窗台。


    那次汤秉文哭了,他把庄斐抱在怀里,下巴抵着她的肩,哑着嗓子道:“秋秋,你就让我认这一回死理好不好,我要是收了你的钱,我们的感情就变质了。我爱你,我特别爱你,我希望能一直纯粹地、毫无保留地爱你。”


    汤秉文很少说情话,可能他自己也不觉得这是句情话。但是庄斐听后晕得七荤八素的,以后再也没提过这件事。


    大学的恋爱生活还是蛮开心的。汤秉文穷,但他每次约会非要AA,庄斐自然舍不得让他花钱,只能去些不要钱的地方乱逛。


    后来庄斐发现,原来有些快乐不用钱也能买到。和汤秉文在一起,不管去哪里都很开心。


    最疯狂的一次,两人一起跑去了海边。还不是那种有洁白沙滩的大海,而是岸边遍布滩涂的野海。


    海边几乎没有人,两人在滩涂上赛跑,互相砸泥巴——每次汤秉文只象征性地扔扔,庄斐却都砸得很实在,还都是冲着脸。玩累了后,两人便直接坐在海边,肩靠肩看看海鸥海浪也挺惬意的。


    两人在海边聊了很久。其实汤秉文这人并不无趣,因为穷,最大的爱好便是花不了太多钱的电影和书。


    他和庄斐从大卫林奇聊到林克莱特,从佩索阿聊到徐訏。虽然大部分时刻都是他在不疾不徐地讲,庄斐在听。


    最后他单手后撑,仰头看着庄斐,学着《爱的曝光》里的洋子给她念圣/经。


    他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


    不同的是,电影里的洋子念得声嘶力竭,而汤秉文念得很温柔。庄斐看着他的眼睛,恍惚间想要入教——如果真有那么个“汤秉文教”的话。


    其实在遇到汤秉文之前,庄斐对这类“神神叨叨”的文艺青年没什么好感。总是拾人牙慧,分享些不明所以的文字同图片,自以为是旷野中遗世独立的那一位。


    可汤秉文和她印象里的文青似乎相距甚远,他不是居高临下地去灌输去卖弄,而是平等地同对方分享、探讨,就像分享今晨的早饭、昨夜的星空那般稀松平常。


    庄斐很喜欢听他在耳边平静地叙述,尤其是近距离交流时,他的声音很像海浪拂过沙滩,带着密密的颗粒感,有种令人安定的力量。


    从他的叙述之中,庄斐逐渐在贫困与刻苦之中,看见了更多样的汤秉文,那个或许很多人都不曾发现的汤秉文。


    最后两人直接在海边过夜了,刚好是夏天,也不是很冷。两人躺在滩涂上,望着城市里多年未见的繁星,胡乱掰扯着各个星星叫什么名字。


    这点上两人都不是行家,争得不可开交的两个答案可能都是错的,但就这么斗斗嘴,居然也挺开心的。


    最后,汤秉文在她耳边给他哼摇篮曲,她听着听着,便躺在汤秉文怀里安然地入睡了。


    没想到半夜海水涨潮。是汤秉文先察觉到异样的,彼时两人躺着,海水已经没过了脸,他赶忙推醒庄斐,拽着她往岸边半爬半游。


    浸透海水的滩涂踩不实也难以拔出,两人恍惚间都以为自己要命丧于此。好在谁都没有放弃,拽着彼此狼狈地逃了出来,仿佛共同死了一遭。


    汤秉文心疼地捧着她的脸和她说对不起,结果她仰头吻上汤秉文的嘴,末了回了句“我爱你”。


    大学毕业后,其实以汤秉文的成绩完全可以保研,但他还是选择了直接工作,进了家互联网公司,开始用命换钱。


    而庄斐不想工作,又考不上国内心仪大学的研究生,干脆去英国读了一年研,两人也这么异地恋了一年。


    因为时差的关系,往往一条消息要隔上很久才回。但汤秉文每周都会熬夜陪她视频一次,告诉她公司待遇特别好,领导和蔼可亲,同事友善大方。


    直到庄斐留学回来,才知道这全部都是谎言。公司各种克扣加班费,领导要求苛刻脾气阴晴不定,同事酷爱搞小团体,不会来事儿的汤秉文自然是被排挤的那个。


    她因此和汤秉文生气,气一半又觉得无奈。汤秉文本来就是报喜不报忧的性子,说了也不会改,自己反而是平白又让他受了气。


    比起这些,最让她惊讶的是汤秉文的租房。由客厅隔断的不到十平的小房间,连窗户都没有,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忍下来的。


    庄斐住在她爸给她买的大平层里,和汤秉文撒娇要他跟自己同居。汤秉文答应了,但表示会给房租。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比汤秉文之前的租金稍微贵点儿的价格。虽然以这房子的地段和面积,真正的租金可能得翻上好几倍。


    其实汤秉文也清楚这一点,但他实在掏不起更多的钱。于是他主动承包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洗衣做饭样样都干样样都精,每天加班到夜里还得收拾家里。


    有时候庄斐心疼他,表示请个保洁来干就行。但汤秉文不太喜欢她浪费钱,尤其是因为自己而浪费钱,一口回绝了。


    于是有些瞬间,庄斐有点恍惚。她觉得谈恋爱应该是两个人共同开心的事,怎么因为自己,汤秉文好像更累了。


    到底是哪里出了错,她那时候没想明白。


    硕士文凭都混回来了,庄斐还是不想工作,但又没能力去读博。于是她和父母乱掰,说自己要尝试创业,父母欣然应允,还给了她一大笔启动资金。


    说是创业,其实也就是加盟了一家店。庄斐除了装修和刚开业时去了一段时间,后来基本全权交给了店长。幸而她眼光不错,每月盈利还算可观。


    开店之余,庄斐也开始试着投资。虽然她是金融专业,但基本没学到什么有用的,好在人脉还是有的,偶尔听点内部消息,钱一进一出,就翻了个翻。


    她意识到现实有时候挺无奈的,纵使她不学无术,但靠着投了个好胎,分分钟能赚到汤秉文卖命一年的钱。


    她总在想,要是汤秉文是个软饭男该多好啊。她可以养着汤秉文,给他好吃好喝的供着,汤秉文对自己也好,大多数事都顺着自己,活也不赖。


    没有了钱的阻碍,他们应该每天都会过得挺幸福,怪就怪汤秉文空有一身无用的自尊。


    可是庄斐又觉得,如果他真是那样的人,或许自己反而不会爱上他了。


    他身上最让人憎的特质,有时候也是最让自己着迷的。


    既然无法实现的话,庄斐便在琢磨怎么尽快让他富起来。有次,庄斐又得到了条内部消息,便怂恿着汤秉文尽快买入,打包票一定能赚。


    汤秉文的表情很是为难,看在庄斐极力推荐的份上才点了头,问他买多少,居然只有区区一千。


    庄斐简直无语了,还说了句“活该你这么穷”的气话。汤秉文沉默了一下,庄斐刚想道歉,结果反倒是他给自己道了歉,最后咬牙买了五千。


    庄斐的消息准确率很高,那支股一路飙红,她看准时机卖出,赚了个盆满钵满。回头一问汤秉文,才知道他没几天就给抛了。


    听到这个消息,庄斐比自己亏钱了还难受,恨铁不成钢地数落他。汤秉文平静地看着庄斐,他说秋秋,我和你不一样,我没有试错成本。


    后来庄斐再没让他投资过,他一路踏踏实实走过来,赚不来这种高风险的快钱,也不敢去试水,这怪不了他。


    但庄斐总觉得汤秉文离自己越来越远了,踏入社会以后,爱情不可避免得变得现实。学生时期可以闭口不谈的东西,逐渐成了房间里的大象,无法逃避。


    但她还是很爱汤秉文,她想汤秉文也很爱她。小时候她以为两个人相爱了就可以在一起了,长大了才发现原来不是的。


    两个人不相爱也能在一起,而两个人相爱,有时候反而不能在一起。


    ——

    作者有话要说:

    [“爱是恒久忍耐……”引用自《新约·哥林多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