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夺冠
作者:admin      更新:2022-12-07 18:23      字数:6491
    一不小心暴露了自己藏私的钱, 沈绰赶紧低下头,把钱袋默默藏进了袖中。


    男人压根没理会他那点心眼,把钱硬塞到他手里, 强势道:“拿着。”


    接着, 便转身上了马车, 挥着鞭子,继续往巷子深处驶去。


    沈绰掂了掂分量, 摊开手心, 数了数,发现居然有十多文钱呢, 别说买包子了,吃上两碗馄饨都不成问题。


    自从替他赎回嫁妆后,平日里男人打猎卖柴的钱, 都会上交给他, 但沈绰一般只取走其中的三分之二补贴家用,剩下的都会重新放回那家伙的衣服口袋里。


    乡村生活,物欲很低,他实在想不明白除了衣食住行, 哪个还能勾得起他花钱的兴趣,倒是北狗老是穿得一身破补丁,穷酸可怜。


    如今不知攒了多久的零花钱, 还要从里面抠了十来文给他。更可怜了。


    沈绰这么一想, 花起来钱还觉得自己道德压力很大。


    感慨了一下后,他走到卖包子的推车摊面前, 毫不犹豫地大声喊道:“老板, 来两个肉包!”


    “好嘞。”摊主热情为他递上两个才出蒸笼的包子, 一边又冲路人吆喝, “卖包子嘞,刚出笼的包子,好吃不贵。”


    “多少钱呀?”沈绰拨了拨那几文钱,问道。


    老板乐呵道:“肉包两文一个,馒头一文一个。”


    “哦。”沈绰递上钱,咬了一口热腾腾的包子,竟是皮薄肉厚的五馅包子,一口流油,幸福感瞬间爆棚。


    “哇,老板你家的包子,好好吃啊!”


    他很是满意地竖起拇指。


    老板一边招呼他的顾客,一边神色骄傲地跟沈绰吹牛:“那是。我家包子馅的配方,可是三代相传,全明洲城可找不出第二个能跟我家包子排得上号的。”


    “哦,厉害厉害。”沈绰四处看了下这段繁华的闹市地段,小吃摊还不少,人流量也大,基本上没有生意不好的摊主。


    他又打听:“老板,我看这边人还挺多,你们在这里摆摊,租费高吗?”


    “高哇!官老爷们,一天要收两次,早晚都来。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能赚个啥钱啊?经他们这一折腾,能不赔本就算好的咯。”


    老板语气有些夸张,但也算抱怨出了事实。


    沈绰点点头,又问:“那要是不给或者少给呢?”


    这地段又不是官府出钱修的,他们干啥了,凭啥收那么贵的租金啊?沈绰不明白。


    老板无奈道:“要是不交,这地头蛇来闹事了,可没人帮我们哦。”


    “啊?怎么这样啊。”沈绰皱眉摇头,“那要是你们能不怕地头混混,是不是就敢不交钱啦?”


    老板听得一愣,哈哈大笑:“要真是这样就好咯。只要混混不来,官老爷也不会逼着要,他们没了借口,光天化日之下,还没那么猖狂。”


    “哦。那还算有点机会。”沈绰小声嘀咕。


    老板笑了两声,也不无聊搭话了,又投入到他的大声吆喝里去了。


    沈绰从深思里回神,又冲摊主喊道:“诶诶老板,再给我包五个包子……”


    ——


    青龙镖局的后院门口,管家带着人来清点货物,又给一边的北狗结算了下工钱。


    领了钱,北狗站在巷口等沈绰回来。


    无意间听到身畔路过的镖局伙计,神色喜洋洋地讨论着新鲜话题。


    灰衣服的说:“听说镖局大当家在外地得了几匹宝马,准备挪出一匹来做奖励,举办比武大会呢。”


    另一个灰衣服的点头道:“是啊,就今天上午,在镖局的擂台那里。全明洲城方圆三十里的散帮都想来夺彩呢……”


    “那可不是,但是这夺悬彩可是很有难度的,那可是攀着刀梯上去取啊,武功不好的去比,完全是拿命在赌……咱们镖局里的老资历都没几个敢去……”


    “害,宝马哪这么容易得啊,那可是大当家花大价钱买回来的。等下我们只管去凑热闹,看看有没有人抢到……”


    “那快走吧,赶紧去把活儿干完,免得错过了。”


    ……


    听罢话语,巷口的男人理了理头顶的竹编斗笠,闭目回想起清晨那句含糊不清的期望:“要是我们家也有马儿就好啦……”


    他神色迟疑了下,随即脚步疾快地走出了小巷。


    ……


    就在北狗走后许久,巷子外便传来一阵欢快的哼歌声。


    “浪里个浪,浪里个浪。今天是个好日子,明天也是个好日子……别看我只是一只羊,哼哼……”


    沈绰高兴地甩着手里包好的包子,随心所欲地踏入巷子,吆喝道:“诶,北狗狗,我给你买了五味包子,快出来趁热吃吧。”


    他狡黠地换称呼试探对方是不是还沉浸在早上的闷气里。等了半晌,却不见有人从巷子里走出来。


    沈绰挠了挠耳垂,困惑地攀在墙拐角处,探出半个脑袋张望,小声地喊了一句:“北狗?”


    “……”巷子里空空荡荡。


    “夫君?”


    沈绰已经有些心慌了,从墙后面跳了出来,茫然地环顾四周。


    还是不见对方身影。


    他心里咯噔一声:完啦!狗子不要我了!

    好小气的主角攻,早上开句玩笑,就直接打发他十几文钱滚蛋,还亏他记得给这家伙买包子来着,居然就这么把他丢了?


    沈绰气得想跺脚,心里一阵委屈,原主的泪失禁bug一下就上线了。


    他捂着心口,微微抽泣。


    正巧刚刚去忙活的两个伙计折返回来,瞧见他一个人倚在墙壁下,眼眶红红,娇娇弱弱的模样,不免心生怜惜,主动上前询问道。


    “哎哟,这位乖乖小哥儿为啥在这儿哭呢?”


    沈绰皱了皱眉:谁哭了,我是气的!

    索性来了两个人,他立马向二人打听北狗的下落:“你们是从这里出来的,那刚刚有没有看见一个两米多高,身材魁梧,戴着草帽的村夫去了哪里?”


    他比划着北狗的身高身形,穿着打扮,无比细致地形容。


    两个人顿时有了印象,点头道:“有有有。那个家伙好高哇,刚刚就站在你那里,愣着一动不动,后来……好像去了镖局前门方向吧,我们也没特意看他去了哪里,你可以顺着左手边的方向去找找。”


    “哦?左手边?那条街有什么吗?”沈绰问道。


    另一个伙计莫名兴奋起来,忸怩道:“有青楼,里面的姑娘哥儿都特好!但是……都没你好看。”


    旁边的哥们都傻眼了,手足无措地跟沈绰解释:“别听这憨包瞎说,他脑子不好使,那边就一平常的长街,没啥稀罕的……”


    “哦知道了。谢谢你们啊。”沈绰在心里默默擦了把汗,无语地竞走出巷子。


    两个灰衣伙计一下就吵起来了。


    “你凭啥说我是憨包?你才是辣鸡娃儿!”


    “瞅你的德行,见到个哥儿就想去调戏,你也不怕刚刚那个九尺汉子是他男人,知道了回来揍死你。”


    “哎呀,有道理,有道理!”


    ……


    沈绰捏着冷却的包子,一路寻寻觅觅地搜索人潮中北狗的身影,而心中的目的地早就定在了青楼。


    但他还未走到青楼门口,就被镖局大门外凝滞的人群给堵住了路。


    密密麻麻的汉子聚在一起,亮着膀子,在周围做热身运动,把沈绰的眼睛辣得眯了起来:我去,闯进猛男干架区了?

    他已经被迫习惯了哥儿的身份,下意识用手挡着脸,一步一步后退,准备离这群凶猛的生物远点。


    哪知,镖局的大门轰然打开,宽阔的擂台映入眼帘,只听一阵鞭炮响声,身侧的猛汉全都激动地翻涌起来,往镖局大门里横冲直撞。


    看戏的百姓也跟着乱挤,沈绰被他们带的随波逐流,手里的包子也不小心掉在地上,他气得大喊:“喂,你们这些不长眼的!别踩我的包子!”


    “包子!包子!没有你,我家北狗吃啥啊!”


    沈绰最终还是眼睁睁看着那个可怜的肉包被无数双脚踩得稀烂。


    他心疼得想哭,自责心想,这可是粮食啊!路边的乞丐巴不得谁赏他一口呢,就这么浪费了,刚刚为啥就不抓紧一点呢?


    他当下心情失落得都没惦念起找北狗的事。


    而是怒气冲冲地追进了镖局,心道:我倒要看看里面在搞什么玩意儿?


    沈绰脸色臭臭地抬头一望,只见擂台上架着一座高高的「刀山」,在太阳底下,泛着耀眼的白光,而延伸至刀山尖端,却是一朵鲜艳的大红花,正迎风微动,与之形成鲜明对比。


    这是要干什么?什么上刀山的习俗吗?

    他不解地踮起脚尖张望,立起耳朵倾听,周遭喧杂不已,但他还是听清楚了主办方的要求,是要那一窝蜂的猛汉打着架,冲上刀山,抢了那朵红花,然后就可以领走一匹罕见的宝马。


    啊,原来是古代版的「男生男生向前冲」。


    沈绰恍然大悟,又无语地抱住双手:“真是不要命了,为了一匹马,居然敢去上刀山?我倒要看看,哪个绝世高手能完好无损地摘到那朵花……”


    只听一声吆喝,各路蓄势待发的帮派人马,一股脑地冲向擂台,在那为数不多的刀缝中踩着木片往上冲。


    但竞争激烈,不少人过招间,技不如人,挂了彩,染了血,从上面摔下来保命。


    在场的人看得惊心动魄,连连惊呼。


    沈绰也不例外,看着那群人在底端推搡徘徊,人数越来越少,却迟迟不见有谁能往上多走一步。


    就在这时,看戏的百姓突然像炸开了锅一样大叫起来:“冲!冲!快冲啊!”


    沈绰拧了拧眉:emmm……真的有股「男生女生向前冲」的味儿了。奖品不会是冰箱吧?

    他围着人群边缘转,企图找一块高一点的地方,看一下是谁这么凶猛,竟然让所有人为他期待,为他呐喊?

    还不等他找到高地,那道人影已经从第三层刀锋快速升到倒数第二层刀锋了。


    这下,都不用沈绰踮脚,抬起脑袋就能望到那个带斗笠的神秘人影是如何稳步起舞刀尖的。


    只是那道小小的影子越看越熟悉,沈绰怪道:这人怎么穿得跟我家北狗一样穷酸?

    虽然衣着朴拙,但那人身手矫健,动作敏快,最后一步单脚悬立那根只有一厘米厚的刀背的姿态,完全像一只睥睨天下的孤狼。


    沈绰心脏忽然紧张地快要跳出来,眼睛直直地盯着那个人,见他稳立在刀山顶端,单手取下头上的斗笠,深邃的目光自信地投向了他的方向。


    他一下惊讶得张大了嘴巴:可恶!被他装到了!


    眼看后面的人在没有北狗的打压下,贼兮兮地爬上来,想要推人的时候,沈绰又慌得想要叫出声提醒,却见北狗微微俯身,用嘴叼起红花,就迅速回身,蹭蹭踏着那些人的肩膀,安全又丝滑地落回了擂台上。


    刀山上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比赛就结束了。


    场下的百姓也被震惊得鸦雀无声,忘记了下一个步骤。


    唯有人群里的沈绰,突然激动得蹦跳起来,冲四面的吃瓜百姓,晃着双手大声喊道:“看见没?看见没?他拿到了!我家北狗夺彩了诶!我们有宝马了!耶耶耶!”


    四周的人一脸懵逼地看着他喜极而泣地自娱自乐。


    人潮随即也爆出欢呼,纷纷挥手起哄。


    镖局信守约定,送出了宝马,但也纳闷儿:那么多武术高手,居然干不过一个乡野村夫?

    作者有话说:


    看比赛前,沈绰:臭狗子,又跑哪儿混去了?

    看比赛中,沈绰:卧槽,这谁?

    看比赛后,沈绰:呜呜,我家狗子就是争气!

    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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