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这不是治疗大姨妈的吗
作者:admin      更新:2022-09-12 17:10      字数:4066
    三名嫌疑人被盯得死死的,可还是发生了失踪事件,而且是在警方布下了天罗地网的情况下。这令毕炜有了前所未有的一种危机感与挫败感,他觉得,凶手仿佛就在身后看着他!

    虽然之前锁定了三位嫌疑人,但是文硕并没有撤去火车站的便衣。只不过北新区分局的同事们连日奋战,加之听说找到了嫌疑人,自然而然地放松了警惕。结果被真正的犯罪嫌疑人乘虚而入。


    而随后的详细DNA比对,也排除了董恒等三人的嫌疑。不仅是他们三个人,就连医院里,也没有发现和凶手DNA一致的人。凶手会是谁?毕炜站在医院的门口,如狼似虎的眼神盯着每一个进进出出的人,似乎想从他们的身上寻找到更多的答案。


    方玲玲,21岁,燕垣商业专科学校的在读学生。昨晚去火车站送朋友,一去不回。毕炜将这个名字在心中默念了许多遍,他多么希望,这件案子到此为止,不要再有人出现在受害者的名单上了。


    “是不是觉得很棘手?”旁边的安琪儿见毕炜一脸的凝重,问道。因为她也有同感。


    毕炜摆了摆手:“走吧。”他回头最后看了一眼医院。毕炜心中想到:如果按照自己的第二种可能推断,身为男科医院的医生,拿到别人的精液,易如反掌。这样一来,反而有着充足的作案条件。


    他扭头看着白色为主色调的医院,在刺眼的阳光中,影像渐渐跳动、扭曲,仿佛变成了一个吃人的怪兽。毕炜走了只有两步,便觉得头痛欲裂,他感觉自己的两条腿仿若踩在了棉花堆上,身子软倒,昏了过去。


    当毕炜睁开眼睛,所看到的是市局的办公室。他挣扎着坐起来,却发现自己身处的是安琪儿的办公室,身上还有一条毯子。他抓起来凑在鼻端使劲嗅了一下,还带着安琪儿的体香。毕炜敲了敲脑袋,回想起了自己晕倒的一幕。


    不一会儿,门打开了,安琪儿拎着一壶水进来了。看到毕炜坐了起来,她欣喜地说:“你总算是醒了,大夫说没有大问题,就是血压低。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安琪儿拎着水壶走到了办公桌前,打开了柜子,从里面拿出来了一只瓷碗、一袋红糖。然后仿佛变戏法似的,从衣兜里拿出来了一只生鸡蛋。她先将鸡蛋打在碗里,接着倒上了三分之一的红糖,最后才往碗里添加热水。


    看着安琪儿端着这碗红糖泼鸡蛋走到自己面前,毕炜苦笑道:“等一等,大姐。您这个……”他指着碗里的东西,而后指指自己,“是给我的?”


    “当然了。”


    “别逗了,这……这不是治疗大姨妈的吗?”


    安琪儿冷笑一声:“懂得还不少!”


    “这……没吃过猪肉我也见过猪跑啊。这个,我无功不受禄,再说了,我现在完全好了。你看看!”毕炜抬起双臂,做了一个展示肱二头肌的动作。


    安琪儿说:“好,你要不喝,我也不勉强,泼了就是了!”说完,她还真就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毕炜知道这个女人说得出做得到,毕炜浪费了她的一番好意,接下来指不定会遭到她什么样儿的报复呢,遂赶紧说道:“等一等,我喝,我喝还不行吗?”


    安琪儿端了回来,将碗往茶几上一蹲:“哼,贱骨头!”


    毕炜笑了,却也不争辩。他端起瓷碗,感觉有些烫手。这只瓷碗是安琪儿平时在单位里用的,碗边还留有着安琪儿的印记,毕炜如是心想。他沿着碗边吸溜溜地喝了一口,同时两只手转动着瓷碗。这一口红糖泼鸡蛋下肚,他只觉得自己的腹内虽然热乎乎的,但是嗓子却甜得发干。他抓了两下:“这……这特太齁了。”


    安琪儿看着他笑,却不说话。


    一碗红糖泼鸡蛋,毕炜足足花了半个小时才喝完,放下碗的同时,他从沙发上跳起来,自己跑到了饮水机边,又连喝了三大杯水,才稍觉舒畅。


    案件迟迟没有进展,每一个专案组成员都是眉头不解。而在例行的案件分析会上,毕炜也毫无头绪,他只能是站在了白板前,讲出了自己能够想到的一些细节:“凶手应该为男性,长期单身,没有配偶或者女朋友。他对于性,应该是抱有追求的态度,可是同时又对于异性深恶痛绝。这应该是一个矛盾的人格体现。剩下的……暂时还没有想到。”


    文硕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目前,我们针对火车站周围流动人口做了排查工作,收效不大。其余方面,也是进展缓慢。”


    邢甫邦的脸色很难看,连续年轻女性失踪,如此恶劣影响的案件,在燕垣市还是第一次。市委市政府已经多次要求警方尽快破案。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他这个专案组组长,主抓刑事案件方面的副局长,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大。


    晚上,毕炜没有回杏儿沟。想要再去火车站看看,他没有知会任何人,只是一个人站在了火车站前的广场上,坐在了花坛边。点上一支烟,密切注视着每一个来来往往的人。


    “哎,哎,有烟吗,给我来一根!”


    毕炜一扭头,见是一个穿着军大衣的人。这个人看上去有点儿像流浪汉,头发乱糟糟地像个鸡窝,脸上全都是黑色的污渍,胡子拉碴的,看上去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洗过脸了。军大衣捂得很严实,下面光着两条腿,穿着一双绿色的人字拖,很廉价的那种。


    毕炜注意到了,在这个人的前面放着一张碎蓝花的布,上面摆满了充电宝、各种杂志,还有MP3这些已经过时的电子产品。一盏白炽台灯照亮着这个不大的摊位。原来是个摆摊的小贩。


    毕炜笑了一下,拿出烟来给了他一根。


    那人接过来,把烟叼在嘴里。毕炜拿出打火机要替他点着。他连连摇头:“不不不,不用不用。我自己有。”军大衣仅有两个兜,他摸了许久,才摸出了一盒火柴。还是大酒店吃饭送的那种。他拉开火柴盒,小心翼翼地拿出了一根,“嗤啦”一声划着了,然后叼着烟凑上去。


    烟头发出了红色的光,他觑着眼睛吸了一口,长长地吐了出来。烟雾在路灯的照射下,焕化成了幽蓝色。摊主见毕炜盯着这盒火柴看,咧嘴笑了,露出来了满嘴的黄牙:“这是我以前去吃饭的时候,大酒店送的。”


    毕炜当然不信,因为这盒火柴看上去包装很新,而且刚才他也看到了,里面的火柴数量还很多。一个能在五星级酒店用餐的人,不可能一夜之间落魄成这个样子。


    “你是赶火车的吗?”摊主见毕炜不理会他的吹牛,便主动换了一个话题。


    “不是。”毕炜吸了一口烟。


    “哦,那就是来接人的喽。”


    “嗯。”


    “这两天小心点儿吧,火车站这一带不太平啊!”摊主意味深长地说道。


    毕炜忽然来了兴趣,看着他:“你怎么知道的?”


    “你不是本地的吧?”


    “我是杏儿沟的,很少来市里。”


    “难怪呢,最近这里经常有人走丢。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小姑娘,你看看,那边那几个就是警察,天天巡逻。”


    毕炜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见那边站着的,是火车站派出所的几个同事。不过他们连日奋战,此时也已经疲累不堪,只是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抽着烟,比起行动刚开始,明显松懈了许多。


    “你是怎么知道的?”毕炜好奇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