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次暗恋
作者:红颜非笑      更新:2022-04-16 16:54      字数:3533
  我的一生也并不是那么无趣的,我也有很多故事,尽管平淡,却仍值得回忆,只是后来不知怎的,活得潦草了,把记忆都丢了,以为人生碌碌,没有什么可说的。某一天突然想起一件儿时的事,于夜深人静时噗嗤一笑,眼泪滑落,于是我掌灯伏案,决定写下这本回忆录,趁我还记得,还能想起。
  这不是小说,没有什么前因后果,起承转折,我也是想起什么就写什么,尽量保全这些回忆,这多少会有些支离破碎,可能一句话前后说的两件事毫无关联,而有的事说了开头没有结局。不要怀疑我是不是忘了,事实就是那样,有始无终,粉墨登场,黯然落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其实去写回忆录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快乐的要再失去一次,痛苦的要再体会一遍。站在记忆的彼岸,看根本看不见的从前,在回忆里伤感。大底人只有在失意的时候才会回忆吧,每每回忆,都狼狈至极。
  以上为开笔的原因,接下来我就要开始讲故事了。
  故事,在这本书里,是已故的事。
  今日闲坐,又幻想自己成了著名作家,接受记者访问,被问及择偶标准,我想了很久,把所有漂亮的词都用上。
  转念又想到,以后成名了,万众瞩目,必然有人会挖我从前的事,那我从前有没有做过什么不光彩的事呢?会不会留有什么把柄?
  我突然开始回忆过往,从择偶标准回忆起。
  我似乎从小就偏爱比我年长的,或者跟年龄无关,只是喜欢成熟一点的,能给我安全感,让我依靠的男人。
  我认为这和我的童年,我的家庭有关,但这里先不说我的家庭,先来说几件与爱情有关的趣事。
  我小时候性格内向,属于那种什么都藏在心里的人,快乐自己快乐,悲伤也自己悲伤,所以有时候身边的人会觉得我喜怒无常,突然大笑,莫名失落。我的爸爸妈妈不喜欢我这种性格,将我的性格概括为“不懂事”,逢人不爱说话,见到亲戚朋友不问候,跟他们也很少交流,他们常常在责备我的时候顺便夸赞一下“嘴甜懂事”的哥哥。
  后来慢慢长大,跟我性格刚好相反的哥哥成了个混世魔王,爸妈跟着操心,每天忙前忙后,渐渐地开始抱怨哥哥不懂事,倒是内向安静的我,乖乖上学,成绩优异,不犯错不惹事,成了懂事的乖女儿。
  你瞧,又跑偏了,我们来说说爱情的事。
  我爸妈是包办婚姻,婚前就不和,婚后更是三天一大吵,一天一小吵,隔十天半个月打一架,后来我们渐渐长大,爸爸也常年在外,两人有所收敛了,只在每年过年回家团圆的时候打一架热闹一下。
  自幼在爱情的坟墓里长大的我,从知道有爱情这回事起,就确定这玩意不靠谱,所以对爱情总是一边希冀,一边排斥。
  小时候的心态还很积极乐观,外加懵懵懂懂的小女生心思,看电视里帅哥美女爱的死去活来,就觉得爱情很美好,人人都想要,后来又听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又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在这些忠贞爱情故事的熏陶下,我养成了无比挑剔的爱情观。
  说远了,我们回到小时候,说说我第一次心动的故事。
  那时候真的很小,小学六年级,大概十岁左右,我真的是很早熟了。我们村的小学就在我家旁边,家门正对着学校侧门,小巷子不过两米宽,是最方便的。那时候的学校简陋,土坯瓦房,没水没电,条件不好,大伯父是校长,所以我们家跟学校也熟,老师们常来我家借东西,偶尔也蹭顿饭,让妈妈帮忙洗衣服。
  我家里穷,我又是女孩子,所以直到六岁才上学,本来要读学前班,大伯父说我年龄大,让我直接上一年级。
  那时候哥哥二年级,小时候的他还很可爱,一回来就教我写字数数,那会儿铅笔盒本子都是奢侈品,他就偷了一截粉笔给我,让我在墙上写字,后来又发明了电池碳芯写字。现在,我们兄妹很少见面了,连说句话都难。
  我不知道是我聪明还是我认真,第一次考试,我什么都不会,语文13分,数学12分,老师念分数那天,我开小差了,一走神没听到我的成绩,大家都在作业本上认认真真地写下自己的分数,带回家给家长看。我没有分数,我怕挨骂,就胡编了个分数,说语文99,数学98。妈妈高兴地到处跟人炫耀,然后邻居家孩子说,她听到老师说我只考了十几分。
  我看着妈妈眼神中的失望和尴尬,红着脸低着头哭,那虚幻的荣耀顷刻就破灭了。
  妈妈说没事,我才上学,下次考个一百分!
  我不知道妈妈对我的成绩格外看重的原因是不是跟那次的丢脸有关,反正后来每次考试,她都很在意我的成绩,也许每一个家长都很在意自己孩子的成绩。
  从那以后,我认真学习,但也没有很认真,只是那时候除了学习没别的事干,成绩自然而然就上去了,就这样,好学生的标签钉在了我身上,后来我想方设法想摆脱它,却始终没成功。我骨子里很疯,可每次只要妈妈期待地问我“学习怎么样”的时候,我就只能乖乖做个好学生。
  第一次不想做好学生,是在六年级,我遇到了一个漂亮的小男生,他叫杜瑞康,是邻村杜家湾的孩子,但父母都住在城里,他是从城里转学过来的,不知道原因,大概是父母忙想让老家爷爷奶奶看管吧,不管怎样,反正我遇到他了,在爱情的第一个路口。
  他一来,我的好学生头衔就被抢了,他学习成绩很好,知道的也很多,性格开朗活泼,甚至有点小骄傲的感觉,走在哪儿都是一道光,我童年土色的世界被这道彩虹光照亮了。
  我偷偷喜欢他,好多女孩子都喜欢他,整天围着他转,很多男孩子也都围着他转,他成了学习委员,每天收作业,发本子,知道班上每个同学的名字。班上六十多个学生,来自周围各个村庄。
  我记得是夏天,天下着小雨,时断时续,老师布置了作业让背诵课文,放学后去他办公室检验,批阅后才可以回家。我去找老师背诵,老师不在,我就在门口等。
  老师的办公室其实就是教师宿舍,两排土坯瓦房,朝向一样,中间只有一人宽的过道,因为学校面积很小。老师的门朝巷子开,我就挤在小巷子里等。
  他来了,抱着一摞作业本,老师锁了门,他也进不去,就和我一起等,我紧张得不知所措,他问我背的怎么样,我只回答了个“嗯”。
  他站了一会儿,叫我:“哎,帮我拿一点,好重。”
  我红着脸接过一半抱在怀里,他趴在脏的什么也看不清的玻璃窗上看,嘀咕:“老师去哪儿了?饿死了。”
  就这样静静地等着,雨又开始下,我们躲在房檐下,站了会儿,他说:“要不咱们走吧?本子都要湿了。”
  我继续“嗯”,不说话也不挪动。
  房檐上的水滴下来,刚好滴在我额头上,他靠在办公室门上,那里空间大点,淋不到雨。
  他挪了挪脚,腾出点位置,叫我过去。
  我不动,他就拉着我的胳膊拽我过去,也许还帮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水滴。
  我很紧张,但却装作很平静,他突然问我:“你和刘美娟经常一起玩吗?”
  “啊?”我终于不再只是嗯,我和刘美娟不熟,她是另一个村的,但我鬼使神差地回答:“是。”
  那时的我应该是吃醋的样子。
  好了,我编不下去了,其实具体的细节我早就忘了,只记得有那么一个人,我有点喜欢,有那么一个场景,我有点心动。
  真是的,当时该是多么奇妙的幸福啊,我怎么会忘了呢?真羡慕那个时候的我,单纯的像个傻子一样笨拙。
  还有一次,是冬天的早晨吧,记不清了,在教学楼三楼最边上的教室门口,不知是来早了教室门没开还是早读在走廊里背书,他和一群小伙伴在玩问答游戏,我突然格外想引起他的注意,于是说我有一个问题,谁也回答不上来。
  他果然就上钩了,问我什么问题。
  我哪有什么问题,一个藏着小心思的笨女孩而已,只不过是看电视时学了一两句,就问他:“世界的尽头在哪里?”
  他很认真地给我科普:“地球是圆的,世界没有尽头。”
  我红了脸,觉得自己很无知,但倔强地说:“有。”
  电视里明明有的,女主说在印度很美的一个地方,那里开满了鲜花,阶梯通往天堂。
  他想了想,说:“好吧,一定要有的话,那就是在这儿,你站着的地方。”那时候不懂,现在想来,这是多美的情话呀,假如他没有补上一句“因为地球是圆的”的话。
  很明显,我喜欢他,可是,他并不喜欢我,他喜欢另一个漂亮的女孩。
  当时的我,瘦瘦小小的,红红的脸蛋,沉默寡言,确实不讨喜,可我每次看小时候的照片都好想变回原来的样子,我那么心疼的自己,却没有人在意。
  刘美娟长得白白净净的,很可爱,声音甜美,性格活泼,男孩子都喜欢她,他也喜欢她,大家都喜欢把他们凑一对,连老师也开他们玩笑,他们那么般配,金童玉女。我不敢叫人知道我喜欢他,于是跟着别人起哄,撮合他们。
  可是,我开玩笑问刘美娟的时候,她说不喜欢他。我当时惊呆了,我那么喜欢的男孩子,居然有人不喜欢?可是我又很高兴。
  年少懵懂的心事,谁又能说的清?如今想要看清楚,那个人却早已远去,再也找不到了。